項目內容
廣州開發區(黃埔區)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合作銀行申報指南
申報期限
2023-07-19截止
具體扶持方式
每年在區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專項經費,用于引導合作銀行加大對我區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的支持,對合作銀行符合《實施細則》規定的上一機制年度不良貸款本金損失給予最高不超過25%的補償。本風險補償機制與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聯動,最高風險分擔比例為75%。由市、區共擔風險的,按照市、區的順序進行補償。
具體申報條件
一
原則上由市級分行及以上單位作為主體進行申報,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
在廣州市黃埔區、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(以下稱“本區”)設有分支機構,并在本區從事經營活動。
在為本區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方面取得一定成效。
無被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金融許可證等行政處罰記錄,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。
二
已納入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的合作銀行機構,符合《實施細則》要求的,經申請并由主管部門審定后,可直接成為合作銀行。